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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拒绝不该收的“红包”?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5年11月25日

  作为公职人员要牢记法纪底线,对“红包”坚决说“不”,不能给对方留下想象空间。你可以明确告诉对方:“这种行为对你对我都是违纪违法的,被任何人举报我都将受到惩处,不要害了我啊,我妻儿老小要我平平安安啊!”等。如因故一时推不掉,应在事后及时告知对方(可通过短信方式以备有关部门查询)取回。如对方坚持不取回,则应在一个月内全额上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存入廉政帐户,并领取相关凭证备查。(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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